
罗文斌律师
云南天外天(文山)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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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腾龙北路大景瑞都1幢6楼
患者隐私泄露医院担责吗?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任何组织或个人非法获取、使用、加工、传输他人个人信息,或者非法买卖、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均构成违法。对于医疗机构而言,在处理患者信息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确保信息安全不被泄露。如果由于医院管理疏忽等原因导致了患者个人信息外泄,则该机构应当对其行为负责,并依法赔偿受害者因此遭受的损失。
【相关法条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六条:“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十条:“任何组织、个人不得非法收集、使用、加工、传输他人个人信息,不得非法买卖、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;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。”
医患沟通记录保存期限多久?
关于医患沟通记录的保存期限,根据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,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病历资料。对于具体的医患沟通记录,虽然没有直接指出“医患沟通记录”这一特定术语下的保存时间要求,但考虑到其属于医疗活动中产生的文档之一部分,通常会被视为病历资料的一部分来处理可以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》以及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中有关病历管理的规定。
【相关法条】
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十条
【病历书写与管理】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病历书写规范、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等规定,及时准确完整地书写病历,并加强病历管理。
住院患者的门(急)诊病历由医院负责保管;出院患者的门(急)诊病历可由患者自行保管。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;门(急)诊病历至少保存15年。
当医院因为自身原因导致患者隐私泄露时,依照我国现行法律体系,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。同时提醒广大医疗机构加强对患者信息的安全管理和保护意识,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。